王建民在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精采優異表現,不由得大家都將他稱為台灣之光,也造成台灣對美國職棒大聯盟一股熱潮。
但是反觀於學校教育,體育課一週兩堂少之又少,這個姑且不論。但成績的計算上,由於在校外比賽獲獎能有在學期成績中加分的影響,而體育性質的校外比賽往往容易獲得不錯成績,也因此會影響到學期總成績。假使該學生智育成績好,體育上又有優異表現,總成績亮眼大家都無話可說,可惜的是,似乎歷史上這樣的學生不多,大部分會呈現反比。所以問題就出現了,因為體育校外成績比賽優異而導致成績高於一般智育成績優良,在學校課程安排的加權比例來看,這似乎變的不合理,畢竟體育只佔了時十分之一,學生和家長也都會有聲音出現,所以變得必須減弱這成績加分的影響。
那所謂的五育均衡呢?他是在什麼樣的前提下所建立起來的?難道體育優良就不能拿所謂的縣、市長獎嗎?必須等到揚名國際才從縣、市長手中拿到所謂的榮譽縣、市民獎章嗎?
轉於 二號房 2006/11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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